一、申报项目有哪些?
省级绿色工厂、国家级绿色工厂、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。
二、申报条件是什么?
申报国家层面绿色工厂需已认定为省级绿色工厂,国家层面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原则上应为国家层面绿色工厂;申报省级层面绿色工厂原则上需已认定为市级层面绿色工厂。
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企业,不得申请和列入绿色制造名单:
1、未正常经营生产的(工商注销、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、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);
2、发生安全(含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)、质量、环境污染等事件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(参照“信用中国”“信用江苏”和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);
3、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;
4、在国家和省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;
5、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;
6、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等。
三、申报材料有哪些?
(一)电子材料
1.通过“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”官网——企业用户登录——业务征集平台,选择《关于开展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》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,填写汇总表,将所有申报材料打包后压缩上传,电子版材料须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。
系统咨询电话:4008696086
2.通过“工业节能和绿色发展管理平台”上报。(仅国家级申报需要填写)
(二)纸质材料
请申报企业按照要求准备评价报告及其他申报材料,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胶装成册加盖企业公章,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。(系统提交后即可递交纸质材料,纸质材料必须从企服中心官网征集系统中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,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最后一页。)